1.筆試的科目、時間🙆🏼♀️、地點是什麽?
答❎: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性試題,兩個科目合並為一個題本,全部采取閉卷紙筆考試方式,考試時限共150分鐘。
考試日期為2021年4月17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2.報考人員的具體對象如何理解🤹🏿♂️?
答:凡符合MK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且符合MK簡章中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外省市戶籍非應屆畢業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同時還應符合MK崗位的具體要求和報考條件。
具有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例如:本科畢業後就業,後來又考上全日製的研究生),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具備崗位規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非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崗位。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的考生身份均為非應屆畢業人員。
3.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是否可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答: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當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進行報考🧑🏼🚀。
4.留學回國人員如何報考事業單位◼️👸🏿?
答: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符合MK公告和MK簡章中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外,還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工作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
5.報考人員年齡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方法✦?
答:報考人員年齡要求如為“年齡上限40周歲”🧑⚕️,這個條件是指1981年1月1日之後出生🌡,以此類推🤦🏻♂️。
MK簡章中“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如,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為一年♠️,報考人員應於202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以往在不同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計計算;部分崗位要求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考生必須同時符合👶。
MK崗位明確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6.填寫考試報名信息表時應註意哪些問題🆘?
答:(一)考試報名信息表中的項目,均須認真、準確💇🏼、如實填寫。
(二)關於“考生身份”的填寫說明🤽🏽♂️:分為“應屆”和“非應屆”兩大類,其中,“應屆”是指將於2021年畢業於全日製普通高等院校的學生,“非應屆”是指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職人員、待業人員等。
(三)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且無社保繳納記錄🖨,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被錄用,須在MK單位辦理聘用手續時保持無社保繳納記錄狀態。留學回國人員參照以上說明執行。“三支一扶”招募崗位除外🐺。
(四)報考者為中共預備黨員的,填寫報名表時政治面貌一欄選擇“中共黨員”。
(五)在報考時已辭職的人員🥹,必須在“工作單位”欄填寫“待業”字樣🕙。
(六)報名時間結束前,考生可以更改報名信息🤹♂️。
7.對MK簡章中“專業”👩🦱、“學歷”、“政治面貌”等條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詢?
答:對簡章中的“專業”🤦🏻、“學歷”、“政治面貌”👰、“其他條件”以及“備註”等內容有疑問要進行咨詢或者需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崗位要求的,請與MK單位直接聯系⏪。詳見《上海市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MK政策咨詢電話、監督電話一覽表》◾️。
8.網上報名前應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答👱♂️:首先,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MK公告及附件,確定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其次👏,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
9.上傳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網上報名必須正確上傳電子照片,照片應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必須清晰👮,亮度足夠,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100KB以下。
10.何時可以下載打印準考證?
答🏅:報考人員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後,務必在2021年4月13日10:00-4月16日16:00𓀕,通過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載打印後的準考證須妥善保管🧚🏿,以備筆試、面試使用。
11.網上報名須註意哪些事項?
答:(一)考試報名前本人須仔細閱讀MK公告及附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慎重報考。
(二)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製,報考人員應對在網上輸入信息的真實有效性負責,並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面試前將進行資格審核。
(三)報考人員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四)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五)網上報名成功後,報考人員應按時下載打印準考證,否則視為放棄考試。
(六)由於網絡等不確定因素🔄,請考生錯時報考😛。
12.參加考試應註意哪些事項👩🦽🙎🏻♂️?
答🩸: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考生須知》、《考場規則》和《事業單位公開MK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並特別註意以下幾點🤕:
(一)在考試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必須同時具備)進入考場👨🦯➡️👯♂️。
(二)考試開始30分鐘後,不得入場𓀜;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報考人員應考時務必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手機、智能手表、書籍、紙張、筆記、及各種電子、通訊工具和設備等入場。考試不得使用塗改用品和計算器。
(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尚未公布的試題及答案屬於國家秘密。考試期間(結束前)🖖🏽,非法復製😥、獲取、傳遞🫵🏿🤦🏻♀️、散布試題及答案等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考試結束後♥️,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的🦘,將視情節輕重按規定處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報考人員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紀作弊行為🤜🏽,將被取消考試資格🥣,並按照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六)考試結束後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考生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答卷雷同,雙方均取消考試成績📺。
(七)考點無停車條件✊,請報考人員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線✹,按時參加考試。
(八)考點內禁止吸煙😍,考生應自覺維護校園環境衛生;請勿將貴重物品帶入考場。
13.筆試作答有何要求🫅🏼?
答: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作答註意事項🧑🏿🎄,並特別註意以下幾點🧔🏿♂️:
(一)經監考人員核對報考人員信息無誤後,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
(二)考試開始後,首先在試題本和答題卡上相應位置填寫(塗)本人姓名、試卷代碼➾👨🔬、準考證號碼。
(三)報考人員應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
(四)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及塗改用品。
(五)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題,並將試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經監考人員同意後方可離開🅱️✴️。
14.本次考試是否進行考前培訓🔗,有無指定考試用書?
答:本次考試不組織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15.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準考證怎麽辦🧕🏻?
答: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須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由公安部門出具帶有照片的身份證明材料(照片處須加蓋騎縫章)。
遺失準考證的報考人員🧗🏻♀️,考試前可自行到網上下載打印。考試後不辦理準考證補辦等手續。
16.筆試成績公布的時間和方式是什麽?
答:筆試成績和面試分數線於2021年5月20日10:00起公布,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
17.這次考試如何確定面試人員?
答: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MK簡章中各崗位規定的面試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崗位要求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的,須同時符合。面試事宜由各MK單位負責通知。
面試前,MK單位將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方可進入面試🦹🏽♂️;資格審核未通過的,MK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筆試成績排名其後的報考人員依次遞補。
18.面試什麽時候進行👨🏻?面試時需帶哪些證件和材料?
答:面試一般於成績公布後一個月內組織。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名信息表和有關MK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MK崗位資格條件的,MK單位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19.對提供的報考信息不實如何處理🥉👨🏽🎨?
答🧑🏽⚖️:凡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騙取考試資格的🎻,將被取消應聘資格🐠,並根據《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8號)的規定,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20.報考人員於考前還須周知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答:(一)為保障考試安全與秩序,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必要時考試機構和考點工作人員在組織𓀆、實施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保守考試秘密的需要,對有關人員的相應行為作必要限製。
2.封閉相關考試場所,製止無關人員進入。
3.查驗報考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材料🏃♂️,檢查報考人員攜帶物品,必要時使用安全監測設備或者以適當方式,對報考人員實行檢查。
4.暫扣報考人員違反規定攜帶的用於或者可能用於作弊的設備👨🏽🍳🧠、工具、材料等物品🧑🏼🎓。
5.在考試場所內設置👳🏿♀️、使用視頻監控🧑🏼🎤、無線電探測等電子設備,在必要範圍內🎙,對無線通訊進行幹擾或屏蔽。
6.製止和處理報考人員違反考試紀律🍸、考場規則的行為,必要時可終止報考人員繼續參加考試。
7.對故意幹擾、破壞考試的人員,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門處理。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考試違法行為處理的規定
第二百八十條之一 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三條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八十八條 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幹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相關規定
第二條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具有相應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包括: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的🔙;導致考試推遲🛁、取消或者啟用備用試題的;組織考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作弊的;多次組織考試作弊的;組織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三條 具有避開或者突破考場防範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獲取、記錄、傳遞🧑🍳、接收、存儲考試試題、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專門設計用於作弊的程序、工具👩🏻🚀,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二款規定的“作弊器材”。
第五條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的試題、答案,具有相應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包括:非法出售或者提供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試題、答案的📭;導致考試推遲、取消或者啟用備用試題的🌯;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違法所得三十萬元以上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六條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的試題、答案,試題不完整或者答案與標準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響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的認定。
第九條 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的試題🦧、答案,又組織考試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分別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的,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和組織考試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數罪並罰👨🦽➡️。
21.本年度事業單位公開MK考錄方式采取什麽形式?
答🪓:今年仍采取集中招錄和分散招錄相結合的方式♙,集中一次筆試,分散多次招錄。筆試成績在下一年度集中MK公告發布前有效,用人單位在集中招錄後還有用人需求的ℹ️,可隨時組織公開MK工作,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一定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另有筆試需要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自主組織實施✋🏽,筆試成績以用人單位組織的筆試成績為準🧡。